为进一步加强平山县森林草原巡护队伍建设,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县林业局决定公开招录13名森林草原巡护队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录。
二、招录岗位及职责平山县森林草原巡护队员13名。主要负责全县范围内森林草原火灾的预防和火情早期处置、日常巡护、火源管理、宣传教育等工作。同时,作为机动力量,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招录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热爱森林消防事业,服从组织分配,保守工作秘密(二)吃苦耐劳,爱岗敬业,能够适应24小时执勤战备需要(三)身体健康,无纹身、无残疾、无精神疾患、无传染性
病史。
(四)高中以上或中专、职业技术学校等同等学历。
(五)年龄18-35周岁,复退军人优先。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有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3、本人或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或从事其它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4、其它不适合从事森林草原消防工作的。
四、工作待遇
(一)工资待遇。试用期两个月,主要进行岗前集中培训,试用期满由县劳务派遣公司与个人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每月工资2380 元。
(二)社会保险。缴纳养老、医疗、工伤、失业保险及意外
险。
(三)伙食及被装。队伍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发放统一被装,集体就餐和住宿。
(四)轮休假。防火期24小时备勤,每月不超过4天假期。
非防火期实行轮休制度。
(五)其它方面。队员随工作年限增长享受工龄工资,工作2年后按照工作年限每年增长50元。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2024年8月26日-9月10日(周六、日休息)
(二)报名地点:平山县林业局。(三)报名所需材料:报名者需提供本人户口本、无犯罪记录证明、身份证、退伍证、毕业证及本人近期免冠二寸蓝底照片2张。
体能测试、体检时间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