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两地获“省级森林城市”称号
石家庄市两地获“省级森林城市”称号-
近日,河北省绿化委员会、河北省林业和草原局印发《关于授予晋州等15个县(市、区)“河北省森林城市”称号的决定》(冀绿字〔2023〕9号),我市高邑县、晋州市分别被授予“河北省森林城市”称号。
近年来,我市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大力开展森林城市创建工作,截至目前,全市已有正定、平山、井陉、元氏、灵寿、赞皇、赵县、深泽、晋州、高邑10个县(市、区)成功创建“河北省森林城市”。
高邑县委、县政府坚持“经济强县、大美高邑”发展思路,把生态环境保护作为转型发展的着力点,持续加强生态建设。目前,县城建成区绿地面积达到337.31公顷,绿化覆盖率达到43.79%,城区公园绿地面积达到75.02公顷,人均公园绿地达到13.4平方米。全县村庄绿化面积达到2860.61公顷,村庄绿化覆盖率达到36.88%。高邑县多次获得“全省绿化造林先进县”“全市造林绿化先进县”“全省农田林网建设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晋州市坚持“生态优先、效益兼顾、建管并举”的思路,重点谋划实施了城区绿化、廊道绿化、乡镇绿化、村庄绿化、空闲地的生态修复、森林质量提升等建设工程,广泛开展植绿增绿添绿活动。截至目前,全市林木覆盖率达37.25%,城区绿化覆盖率42.36%,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3.29平方米。周家庄九队、武邱村先后入选全国生态文化村,周家庄九队、庄合寨村、官庄村等8个村被命名为河北省森林乡村。(记者 杜倩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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