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平山县人民法院
平山县地处河北省西部,太行山东麓。东与石家庄市鹿泉区接壤,南与井陉县毗连,西与山西省五台县、盂县比邻,北与灵寿县交界,辖区面积2648平方公里,人口50万,辖23个乡镇2个街道办事处。平山县城距省会石家庄市30公里。全国著名的革命圣地西柏坡就位于平山县中部。平山县是政治大县、山区大县和旅游大县,自古以来有“八山一水一分田”之称。
平山县人民法院始建于1950年3月,位于县城正义路9号。现有23个庭、室、处、科、队,其中基层人民法庭(中心法庭)6个,一乡(镇)一法庭17个;共有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87人,年审执结各类案件6000余件。 1995年曾荣立最高人民法院集体一等功。
近年来,平山县人民法院在中共平山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省市法院和平山县人大的有力监督指导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要求,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牢记“两个务必”,发扬西柏坡精神,不断增强司法能力,全面落实司法为民,着力提升司法水平,依法公正、高效地审理和执行各类案件,为维护全县社会稳定,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服务。2012年7月,被中共平山县委评为“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2013年6月,被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2013年度全市法院系统先进党支部”。2014年被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全省优秀法院”荣誉称号。2015年、2016年、2017年、2018年被市中院授予“全市法院先进党组织”荣誉称号。2018年被中共平山县委、县政府授予“2018年度重点工作考核先进单位”荣誉称号。2019年8月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法院司法宣传先进单位”。2019年、2020年被市中院记集体三等功,被市委、市政府命名为“市级文明单位”。2021年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人民法院党建工作先进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