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山县农业农村局公告
平山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申报2024年中央财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项目储备的公告
为做好我县2024年中央财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项目储备工作,平山县农业农村局在全县范围内筛选符合以下条件的经营主体,具体条件如下:
(一)申报主体。从事粮油规模种植的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或社会化服务组织,种植规模一般在200亩以上。优先安排开展大豆玉米(高粱、谷子)、花生玉米等复合种植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承担项目,省级以上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示范家庭农场优先给予支持。
(二)申报条件。申报主体条件优越。要求申报主体有丰富的产业发展经验,辐射带动农户能力强,有从事粮油生产的专业技术服务组织或技术支撑团队;近三年无不良征信记录,经营活动有序正常,无涉嫌非法集资、涉黑涉恶和安全生产重大事故;承担绿色高产高效行动、支持农业节水、粮油单产提升行动项目资金的主体,不重复支持相同环节和建设内容。
(三)支持环节。以产能提升最迫切、单产提升潜力最大的大豆和玉米为重点,兼顾小麦、马铃薯、甘薯、谷子、花生、油菜等粮油作物,支持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合作社等规模种植主体推广应用粮油新品种、新肥料、新农药、新技术、新模式,购置使用技术和财务管理软件、购置先进农机装备(与农机购置补贴不重复支持)、改善提升基础设施、开展信息化智慧农业建设,着力提高大豆大垄密植、玉米密植高产精准调控、小麦宽幅精播、花生膜下滴灌、秋粮“一喷多促”等节水、节肥、节药绿色高效关键技术到位率和覆盖面。
请全县符合申报条件的新型经营主体(粮油规模种植的大户、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于11月22日前到农业农村局农经股进行申报。
申报地址:平山县农业农村局农经股
联 系 人:范小英
报名咨询电话:82897271 15100153039
平山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