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石家庄平山县2024年“三北”工程太行山(河北)生态综合治理项目10-18标段公开招标公告
平山县2024年“三北”工程太行山(河北)生态综合治理项目10-18标段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山县2024年“三北”工程太行山(河北)生态综合治理项目10-18标段已由 石家庄市林业局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平山县林业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及省级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平山县林业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平山县2024年“三北”工程太行山(河北)生态综合治理项目10-18标段; 建设地点:涉及平山县15个乡镇。 工程规模:生态治理总面积14.6万亩,其中人工造林4万亩;退化林修复3.3万亩;封山育林3万亩;人工种草4.3万亩。 计划工期:2025年4月30日前完工; 标段划分:本次施工招标共分为62个标段;2.2招标范围:10-18标段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程(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信誉要求: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评标现场查询为准); 3.1.3其他要求: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为保证工期进度以及工程质量,本项目(1-62标段)兼投不兼中,投标人允许参与所有标段的投标,但只允许中其中一个标段,评审顺序按照开标顺序,在已评审过的标段中被确定为中标人的,后续标段评审中不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为投标人在职人员(提供劳动合同),具备园林或林业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9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