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土地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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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工作委员会于1947年7月17日至9月13日在河北省建屏县(今平山县)西柏坡村召开全国土地会议。出席会议的有中央工委负责人刘少奇、朱德、董必武、彭真、康生和各解放区负责人以及华北地区的党政军代表,共107人。朱德致开幕词、闭幕词并作报告。刘少奇主持会议并作报告和会议总结。董必武也作了报告。会议重点讨论土改和整党问题。会议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从7月17日至8月下旬,听取各地方关于土改情况的汇报,研究讨论各地提出的问题和解决的方法。刘少奇作第一次总结报告中,肯定了各解放区土改运动取得的成绩,指出大部分地区土改不彻底的问题及其原因,提出了土地改革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中央批准了刘少奇的总结报告并要求将报告拿到会议上去讨论。第二阶段,从8月底至9月13日,讨论土地改革政策问题,制定《中国土地法大纲(草案)》。《大纲》共16条,规定了彻底平分土地的基本原则。规定“废除封建性和半封建性剥削的土地制度,实行耕者有其田的土地制度”;“废除一切地主的土地所有权”。《大纲》虽然还存在一些缺点与不足,但较之一年多前的“五四指示”,还是前进了一大步。《大纲》是一个彻底的比较完善的解决土地问题的纲领性文件,对各解放区土改运动的深入开展,加速解放战争的胜利,动员广大农民投身解放战争,起了巨大的推动作用。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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