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山县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
平山县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
今年以来,平山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坚持以学促干,夯实法治思想根基。一是落实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制度。县政府领导班子带头学法,围绕中心工作,在政府常务会议学法5次,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河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让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成为履职尽责的内在自觉。二是召开全县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班。邀请县委主要负责同志做开班动员,组织乡镇、县直部门主要和分管负责同志共计110人参训,引导全县领导干部知法、懂法、守法、用法。三是组织部门常态化学法。组织自规、城管等部门常态化开展本系统本领域法律法规学习,不断提高基层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
(二)坚持依法行政,严格合法审查程序。一是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细则》,将再生水利用、旅游景区规划建设、调整城镇供水价格等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公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纳入《平山县2024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组织各承办单位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进行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政府常务会议集体研究,推动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二是强化法制审查把关。常态化开展政府法律顾问列席政府重要工作会议,政府重大决策、重要文件、重要事项均要通过合法性审查、征求政府法律顾问意见。今年以来,共开展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46次,提出意见建议5条。三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定出台了《平山县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实施细则》,印发了《平山县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2024〕-12)、《平山县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2024〕-24)等规范性文件2件,已按程序向县人大和市政府备案;印发了《关于公布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清理规范性文件6件(其中:宣布废止3件,失效3件)。
(三)坚持公平公正,规范提升执法水平。一是提高行政执法能力。组织各执法部门集中开展专题培训10余场次,对法律应用、执法程序、执法文书等进行了全面解析,行政执法素质明显提高。二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深入开展行政执法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回头看、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规范罚款专项行动与案卷评查活动,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到位。三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建立行政执法问题线索摸排和部门联动机制,设置行政执法监督企业监测点,全面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四)坚持主动作为,打造优质营商环境。一是畅通诉求渠道。县政府主要领导牵头,常态化开展“企业家·县长恳谈会”,倾听了解企业发展诉求和意见建议,为政府科学决策掌握第一手资料,通过优化措施,提高法治保障水平,有效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二是提高政务服务效能。持续完善首问负责、一次告知、一窗受理、自助办理等制度,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惠企政策实现直达快享、免审即享。三是优化涉企法律服务供给。组织律师、公证员、调解员,深入企业开展“法治体检”5次,精准提供法律服务,解决疑难困惑,助力企业健康发展。
(五)合力化解矛盾争议、筑牢社会稳定安全防线。一是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高标准建成县行政复议中心,并在开发区、县商会设立2个涉企行政复议服务点,随时接受企业、群众诉求,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今年以来,受理行政复议案件66件,办结56件,其中,经释法明理后申请人主动撤回行政复议20件,调解和解率达到30.3%。 二是规范行政应诉。组织、协调、指导有关行政应诉主体依法做好行政应诉工作,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出庭应诉率达到100%。三是建立“府院联动”机制。建立了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县法院院长为召集人,政府办分管负责同志、县法院副院长及县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负责同志组成的平山县行政争议化解府院联动机制,合力化解争议纠纷。四是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作用,围绕婚恋纠纷、家庭纠纷、邻里纠纷等基层重点领域,定期开展排查。共排查矛盾纠纷2536件,全部调处成功。五是加强矫正对象监管与安置帮教措施。平山县现有社区矫正对象225人,监督每月完成不少于八小时的法治道德心理等专业知识学习;定期开展集中警示教育、实地走访及公益性活动。出台《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赴外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管理办法(试行)》,有效帮助矫正对象解决就业难。对全县1792名刑满释放人员逐一建立帮教档案,由一名村两委干部,一名家属和一名司法所工作人员对其开展帮教工作,其中一般帮教人员一季度开展一次帮教,重点帮教人员每月开展一次帮教;每月5日前将刑满释放人员信息推送县公安局,确保刑满释放人员全部纳入公安机关管理视野。
(六)坚持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法治氛围。一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扎实开展“每月一主题”普法宣传活动,抓住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国家安全教育日、民法典宣传月等重要节点,举办法律集中宣传活动30余场,现场解答群众法律咨询1000余人次。二是深入开展“法律九进”活动。走进广场、公园、学校、小区、工厂等地,向群众宣传法律知识和安全防范知识,发放各类法律知识手册,提升群众法律素养。三是深化普法宣传工作质效。制作22期“法治平山”普法微视频,运用新媒体开展网络普法,提升普法宣传的趣味性和实效性。四是深入挖掘红色资源。我县“红色法治文化传承保护机制建设”被列为省司法厅自主试点,已完成6处会议旧址、22处遗址遗迹、256件法令的挖掘与评定,编制了县红色法治文化目录。相关经验做法在《河北省依法治省工作简报(第8期)》和司法部主办刊物上刊发。
(六)持续优化公共法律服务,提升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
一是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持续推进县、乡、村(社区)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标准化建设,为乡村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打通服务人民群众的“最后一公里”。二是实施法律援助惠民工程。积极开展全县法律援助扩面提质工程,优化减化法律援助申请审批流程,受理法援案件552件;开展“农民工讨薪”、“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等重点领域专项行动,讨回欠薪金额17万余元。开展“法援护苗”进校园活动,为108所中小学校配备驻校援助律师,为未成年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服务。三是发挥公证民生保障职能。公证处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
为全县经济建设保驾护航,目前共办理公证事项1396件。
二、下步工作措施
下一步,县政府将认真按照县委部署要求,全面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全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实现新的提升。一是加强法律学习。坚持把学习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持续开展县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法治讲座等活动。二是强化执法培训。围绕行政处罚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等内容,常态化开展专题培训,切实提升全县行政执法队伍法治素养和业务水平。同时,抽调专业人员,组建专家组,高质量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全面提升执法质量。三是全力争先创优。积极向省、市问计问策,向兄弟县市学习经验,围绕全县中心工作,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积极探索新思路、新举措,着力打造平山亮点,力争在2025年获得国家级、省级荣誉,为推动全县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