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平山县:深化林权制度改革 增强林业发展活力
近年来,石家庄平山县坚持以林长制为统领,紧紧抓住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关键契机,扎实做好林地权属排查、林地产业规划、林改政策宣传等各项工作,不断拓展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的新路径。
为有力保障工作落实,平山县成立了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总揽全县241.93万亩林地,统筹推进改革工作。先后组织召开了“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部署会”“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推进会”“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调度会”等会议,对改革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压紧压实责任。同时积极推进林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对林权类不动产登记进行了规范,有效加快了林权流转,放活了林地经营权,让林农、集体、企业、社会多方得益。
自林权制度改革以来,全县共办理林权证451本,面积约71.2万亩。其中,集体林地面积12.5万亩,个人承包林地37.4万亩,企业承包林地21.3万亩。
围绕落实“以林养林”“以地换林”等改革政策措施,平山县建立起以集体林地入股经营为主的主要经营模式,鼓励国有林场、龙头企业、合作社、营林(种植)大户发挥带头作用,因地制宜开展低效林改造,发展康养休闲、林下经济、林产品加工销售等产业,已初步形成5种发展模式:一是推进“林业+旅游+康养”融合发展。利用丰富的森林资源,全县开发景区旅游40余处、全国森林康养基地试点建设单位2个,经营林地总面积44.1万亩,年产值超10亿元。集旅游、休闲、娱乐于一体的敬业旅游区,流转林地约4.7万亩,直接带动村民就业4000余人,年接待游客约20万人次,营业收入2500万元。二是发挥国有林场带动作用。全面落实《全国林下经济发展指南(2021—2030年)》,依托5738亩前大地国有林场,平山县融资2643.67万元,发展林下中草药种植项目,年经济效益达100万元以上,实现稳定增收。三是支持“林业+农业园区”产业发展。全县共有30多个农业园区参与发展林下经济,像平山县红地坡现代农业园区流转温塘镇大米峪村、古月镇中古月村林地2300余亩,发展连翘、知母、蒲公英等中药材种植产业,2023年实现固定资产值1300万元,取得良好收益。四是加强“林业+合作社”建设。通过农村合作社流转林地2万亩,平山县开展特色养殖、林菌、林药等规模经营。红地坡园区通过“公司+基地+合作社+农户”模式,建立统一管理、统一收购、统一加工、统一销售、统一品牌的“五统一”服务体系,带动周边农户近400户,并以“分红+租金+薪金”的方式,实现人均年增收约3.5万元。五是打造“林业+示范村”新引擎。平山县推进林业生态示范村建设,大力发展特色林产业。结合当地实际情况,韩台村引进了林下赤松茸试种项目,每吨纯利润可达万元以上;西柏坡镇西沟村所打造的西柏坡功能农业示范园区,涵盖了研发推广、栽培生产、展示营销、观光研学等多种功能,促进区域经济作用明显。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平山县在深化林权制度改革和发展林业事业中,设身处地为群众想办法、谋利益,得到了大家的普遍认可。
抢抓碳达峰、碳中和战略机遇,平山县分两批、两个产品申报了森林固碳生态产品项目:第一批是21万亩森林抚育碳汇项目,拟申报河北省降碳产品,项目计入期15年,核算固碳量38万吨;第二批为40万亩人工造林、封山育林、退化林修复碳汇项目,拟申报全国核证自愿减排量,项目计入期20年,估算固碳量360万吨。企业与县政府将按照相应比例分配森林碳汇收益,县政府再将收益分配至村集体和林户。
记者|白雪峰
通讯员|王虹敏 韩月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