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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印发《平山县2023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 知

    时间:2024-08-06 19:03:33  编辑:佚名  来源:网络整理  浏览:124次   【】【】【网站投稿
    〔2023〕-93平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山县2023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 知各乡(镇)人民政府

    〔2023〕-93

    平山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平山县2023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平山县2023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平山县人民政府

    2023年6月4日

    平山县2023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切实做好2023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施方案及责任分工的通知》(办字〔2012〕30号)和《2023年石家庄市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等文件规定,结合我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际,特编制《平山县2023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一、全县地质灾害基本特征及危害对象

    全县共有地质灾害隐患点178处,按灾害类型划分,泥石流83处、崩塌59处、滑坡35处、地面塌陷1处;按规模类型划分,大型3处、中型29处、小型146处。威胁19个乡(镇)127个村庄,威胁435户,1582人,2724间房屋,受威胁财产5200.06万元。

    在地域上,平山镇1处、温塘镇1处、大吾乡1处、王坡乡1处、岗南镇1处、苏家庄乡3处、西柏坡镇2处、小觉镇7处、宅北乡8处、古月镇9处、蛟潭庄镇9处、上观音堂乡9处、杨家桥乡10处、下槐镇15处、孟家庄镇16处、合河口乡18处、下口镇19处、营里乡20处、北冶乡28处。

    二、地质灾害趋势预测、重点防范期、防治重点

    (一)地质灾害趋势预测。近两年汛期气候状况总体为一般到偏差,降水带北移,降水期后移,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偏多,根据我县地质环境条件、历年地质灾害发生情况及其与降水的关系,预测2023年我县地质灾害总体趋势接近常年,灾害类型仍以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突发性地质灾害为主,应重点关注我县西北部山区。

    (二)重点防范期。根据多年突发性地质灾害统计分析,降雨是诱发地质灾害的重要因素,我县降水集中在6至9月,因此6至9月是地质灾害多发期和重点防范期。其中7月下旬至8月上旬是地质灾害防范的关键时段。

    (三)防治重点。要坚持“以人为本”的防治理念,把城镇、村庄、学校、集市、旅游景点等人员集聚区,重要铁路、公路等交通干线和重点工程建设活动区、重要基础设施周边、滹沱河、冶河及其支流等沿岸50米范围内区域、岗黄水库及其它中小水库蓄水可能淹没区域、水库、水渠堤坝等可能发生崩塌决堤所波及区域、矿山不稳定边坡、井巷、采空区周边区域、干选贫铁矿尾矿堆积区等区域,作为我县地质灾害防范重点区域和部位。

    三、重点防治工作

    (一)全面落实群测群防

    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群测群防网络,将汛前核查、排查出的地质灾害隐患点,按照职责分工全部纳入群测群防体系,逐点落实到防灾责任单位和防灾责任人、群测群防员,逐点划定危险区、设立警示牌、制定防灾方案,并向所有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单位和群众发放防灾责任卡和防灾明白卡,实现地质灾害隐患点群测群防全覆盖。健全以村干部和骨干群众为主体的群测群防队伍,建立群测群防员遴选、补齐、培训和激励机制,要建立群测群防员管理台账,确保人员变动后及时更新、及时报告上级部门。要强化防灾知识和避灾技能培训,落实必要的工作经费,保障必要的工作条件,切实发挥群测群防队伍在汛期地质灾害防范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二)切实加强预警预报

    6月1日起,全面启动年度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预报工作,自然资源部门加强与气象、应急管理部门的密切配合,紧盯强降雨过程,强化信息共享,特别要全力做好极端气象条件下地质灾害的预警预报工作。充分利用融媒体、电话、手机短信、微信等多种途径及时将预警预报信息告知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受威胁群众,完善预警响应机制,有效落实防灾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响应行动,切实做到提前预警、及早预报、有预警就有响应。

    (三)积极开展巡查监测

    各责任单位要按照“汛期不过、排查不止”的要求,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和群测群防员,对辖区内所有地质灾害隐患点开展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复查,特别要高度重视强降雨过后滑坡、崩塌等滞后性地质灾害隐患复查工作。对新发现的隐患点,及时制定防灾预案并纳入群测群防体系。对重大隐患点派专人盯守,密切监测隐患点的动态变化情况,确保及时发现,果断避让。

    (四)大力开展避险演练和宣传培训

    在“实用、管用”上下功夫,6月20日前,各部门、各乡(镇)重点抓好受威胁群众简易、小型避险演练。强化群众避灾意识、熟悉避灾信号、掌握避灾路线和应急避难场所,确保遇险时能够有序快速撤离。要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的作用,拓展宣传培训渠道,创新宣传培训方式,要充分利用汛期地质灾害排查、巡查、检查等机会,组织专家和技术人员开展防灾知识宣讲培训,进一步加强对基层管理人员、受威胁群众的宣传培训,特别要高度关注留守老人、中小学生、外来务工人员、游客等特殊群体的宣传,让群众学会自我识别、自我预测,努力提高广大群众识灾辨灾、临灾避险和应急处置能力。

    (五)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在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工作中,要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避免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切实加强对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工作。应急管理部门应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快速反应机制,提高各级各有关部门的快速反应能力;遇到突发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时,除按要求做好灾情险情速报外,自然资源部门要迅速组织工作人员和专家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积极配合地方政府和应急管理部门做好应急救援技术支撑工作;其他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明确的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六)扎实做好工程建设、旅游景区、山区乡村道路沿线等领域地质灾害防范工作

    自然资源部门要充分利用地质灾害防治议事协调机制,明确教育、住建、交通运输、水利、文旅、应急等部门对工程建设等领域地质灾害防治的监管职责,共同督促工程建设和运营管理单位落实防灾主体责任及防灾措施,全力避免因工程建设引发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的事故发生。要把在建工程、旅游景区、山区乡村道路沿线地质灾害防治纳入群测群防体系,加强工程建设、旅游景区和玻璃栈桥周边、山区乡村道路沿线等领域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巡查、监测,制定防灾预案,落实防灾各项措施,确保矿山、在建工程、旅游景区和山区乡村道路安全度汛。

    (七)切实提升基层防灾减灾能力

    我县地质灾害分布广、类型全、数量多,防治难度大,各地要充分发挥基层干部和群测群防员等防灾减灾一线人员排头兵作用,落实专业队伍汛期驻守制度,建立健全群专结合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充分依托驻守驻防专业技术队伍,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培训,提高防灾责任人、受威胁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和自主防范能力。要落实防治经费,加强基层干部和群测群防员的防灾知识、风险识别、临机处置等方面的技能培训,最大限度对可能发生的地质灾害提前预警预报,切实提高基层干部和群测群防员的自防自救能力。在强降雨期间,更应发挥群测群防员作用,确保每个地质灾害隐患点都能巡查到位,做到及早发现隐患,果断避险。

    四、防灾救灾的机构设置及工作职责

    (一)成立平山县地质灾害防治指挥部

    总 指 挥:靳 军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总指挥:张添阁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成 员:康艳军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赵永啸 县数据和信息服务中心副主任

    韩彦良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焦彦虎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闫永强 县水利局局长

    刘志平 县财政局局长

    谷全国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谷新革 县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

    齐正平 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局长

    刘 芳 县气象局局长

    彭纯伟 县人武部副部长

    刘永彬 县公安局政委、党委副书记

    刘亚民 国网平山县供电公司总经理

    李志强 县委网信办主任兼宣传部副部长

    王 静 县融媒体中心主任

    张彦丽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孟靖凯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韩彦良同志兼任,办公地点设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全县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

    值班电话:82911630,传真:82942527

    (二)县政府有关部门地质灾害防治职责

    1.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做好《平山县2023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编制工作;对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点的乡(镇)、村进行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培训;聘请地环专家结合乡(镇)村,对重点隐患点进行实地勘查和汛期巡查;指导和监督乡(镇)村做好对地质灾害隐患点设立警示牌、发放明白卡、落实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等地灾防治工作;与气象部门、水利部门配合,及时了解雨前、雨中、雨后各地水情、雨情的变化,并通知有关乡(镇)村做好避险和防范工作。地质灾害发生后,对地质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情况、地质灾害类型、危险体的规模、发展趋势进行调查,提出应对措施,指导抢险救灾人员全面开展救灾工作,并及时上报灾情。严格县城、城镇和村建设项目的规划审批,避开地质灾害危险区域。

    值班电话:82911630

    2.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指导施工单位做好施工区、临时工棚的选址工作,避开地质灾害危险区。要督促工程建设和施工单位落实防灾责任人、监测预警责任人,加强对在建工地生活办公场所、生产设施、施工现场周边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巡查、监测,制定防灾预案,落实防灾各项措施,同时要严防不合理工程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确保施工人员安全。

    值班电话:82911734

    3.县水利局:根据工程管理权限,负责组织指导防洪工程管理单位,对防洪工程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及水毁修复,储备水利工程抢险物资。

    值班电话:82911340

    4.县交通运输局:负责所辖交通设施的汛期安全,做好所管辖范围水毁公路、桥梁等公路交通设施的抢修工作,保证公路畅通;保障防汛救灾人员、灾民、物资的运输;负责在国省干线及县道地质灾害隐患点周边路段设立双面警示标志,明确具体责任人及监测人。

    值班电话:82911354

    5.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负责旅游景区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督促旅游景区落实防灾责任人、监测预警责任人,加强对旅游景区和玻璃栈桥周边等人员活动区域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巡查、监测,制定防灾预案,落实防灾措施,如遇紧急险情,要有专人带领游客到安全地带避险,要备有应急的食宿地点及救护人员,确保旅游景区安全度汛。同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景区建设项目的选址工作,避开地质灾害隐患,避免因建设工程诱发新的地质灾害。

    值班电话:82931261

    6.县气象局:负责对全县雨情尤其是暴雨、大雨等异常天气的监测、预报;加强雨情监测,建立预警信息平台,利用短信、简报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及防灾成员单位传送天气预报;遇有短时强降雨或连续降雨,第一时间向县政府有关部门报告降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