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山县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关于启动重大气象灾害Ⅲ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成员单位、各乡镇:受地面气旋和强冷空气影响,预计11日白天至12日我县将出现一次强风天气过程,其中11日白天至前半夜有西北风7—8级,阵风9—10级
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成员单位、各乡镇:
受地面气旋和强冷空气影响,预计11日白天至12日我县将出现一次强风天气过程,其中11日白天至前半夜有西北风7—8级,阵风9—10级,11日后半夜至12日有西北风7—9级,阵风10—11级,个别点可达12级,并伴有扬沙或浮尘天气,13日仍有4—5级西北风。此次过程风力大,持续时间长,具有较强致灾性,需加强防范。平山县气象台于10日10时32分发布大风橙色预警信号。
为做好此次大风天气的防范应对工作,平山县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定于4月10日12时启动Ⅲ级应急响应。各成员单位、各乡镇要切实加强应急值班值守,关注最新天气预报和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实施本行业、本单位的大风天气灾害防御工作。遇有灾情、险情和重大情况,及时上报县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办公室。(联系电话:0311-82933420)
建议:人员应当尽可能停留在防风安全的地方,不要随意外出;停止水上作业,回港避风的船舶要视情况采取积极措施,妥善安排人员留守或者转移到安全地带;
加固围板、棚架、广告牌等易被大风吹动的搭建物,妥善放置易受大风影响的室外物品。
需要特别注意防火,禁止在草垛旁吸烟、焚烧垃圾、使用明火等行为,确保火源远离可燃物。
来源丨平山县气象局 中国天气
编辑丨祁少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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