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山县南山坡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引发纠纷
两级法院大联动 合力调解促和谐
两级法院大联动 合力调解促和谐
近日,石家庄中级人民法院和平山县人民法院上下联动,共同发力,成功调解了一起由土地承包经营权引发的合同纠纷,不仅化解了双方的矛盾,真正实现案结事了,更收获了双方当事人的好评。
01基本案情
2007年,郄某通过公开招投标承包了南山坡村东荒沟40亩,约定承包15年,承包费每年9000元。2022年,郄某合同到期,其以与村委会签订有《补充合同》,合同约定将承包期限变更为35年、承包费自2022年12月起变更为10000元为由,继续向村委会缴纳承包费。原告村委会拒收,认为其并未与郄某签订《补充合同》,故向平山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该补充合同无效。2024年,一审判决认定原被告之间的补充合同无效。被告郄某不服,提起上诉。
02主动下沉
石家庄中院受理该上诉案件后,仔细阅卷,认真开展评议,找准矛盾纠纷焦点后,考虑到双方当事人系相互共生的关系,土地承包经营权涉及村民生产生活等切身利益,一纸判决难解“心结”,无法实质性化解纠纷,石家庄中院法官决定主动下沉基层,向前一步调解,联合一审法院法官、特邀调解员、包联法官、镇政府共同参与就地化解纠纷。
03巡回审判
在镇政府办公室,两级法院法官与特邀调解员、镇政府工作人员分工协作、互相配合展开化解工作。法官向双方进行土地法律条文阐述与说明,特邀调解员从法理和情理的角度进行引导劝说,耐心疏导双方情绪,镇政府工作人员则当场宣讲土地承包相关政策,两级法院法官针对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分歧,不断调整、优化调解方案,引导双方进一步缩小分歧。最终,经过反复沟通,双方当事人成功达成调解协议,让案件定分止争。
该起案件的成功调解,是两级法院上下联动,贯彻落实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将矛盾纠纷向前延伸的生动实践,实现了良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