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山县某小区涉案商铺、住房23起......
秋高气爽的上午,某建设公司负责人全先生专程到平山县人民法院,将一面鲜艳的锦旗送到民事审判庭庭长杜静波的手中,以表示对平山法院杜静波法官办案公正高效、倾心化解纠纷工作的高度认可与由衷感谢。
近期,该建设公司作为原告起诉的案件有23起,涉案房屋均为某小区商铺或住房,由河北某房地产公司抵押给银行以担保借款,后各被告租赁该房产进行居住或经营。
该建设公司通过合法方式受让了上述债权,并向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中院执行程序,取得涉案房产所有权并办理了产权证书,故该建设公司起诉排除妨害纠纷,要求各被告腾空房屋并返还房屋。
虽然23起案件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但若所有被告腾退房屋,另谋他地经营势必造成一定的浪费,在此期间,原告也未必能马上出租或转卖房产获得收益,并且后续执行问题可能占用更多当事人精力及更多司法资源。基于案情实际,杜静波庭长在案件受理后积极与双方当事人联系,充分了解双方的难处。
“我还想继续租房经营超市,麻烦法官再和原告协商协商。”
“这房子我住的有感情了,我想买过来,法官您再和原告沟通沟通。”
面对不同意见的被告,杜静波庭长心想不能一判了之,要从群众的不同需求入手,妥善化解纠纷。杜静波庭长遂多次与原被告沟通、调解,向其释明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及其法律依据、拒不承担责任的法律后果,以及盲目排除妨害可能带来的不利影响。
经杜静波庭长多次协调沟通,其中一部分被告继续租赁或者购买案涉房产,一部分被告同意尽快腾房,该批案件最终调解结案10件、撤诉7件,判决结案3件,均服判息诉无矛盾激化,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
锦旗上烫金的字,写的是荣誉,更是鞭策。民事审判在日常工作中,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坚持优化营商环境,完善调纷方法,加强法院调解与人民调解的协同运作,优化多元化的调解机制,形成全方位、多元化的社会纠纷化解网络,拓宽调解渠道,把终极解决纠纷、有效化解矛盾、促进社会交易作为工作目标,尽可能把大量的民事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诉讼之外,使有限的审判资源服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